备受关注的空调行业博利侵权案(恩施与芜湖)终于尘埃落定。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裁定书,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1执同11150号执行裁定,判决芜湖向恩施赔偿4000万元。
事实上,这并非恩施与芜湖首次交锋。时间追溯到2019年6月10日,恩施电器在微博发布《关于芜湖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列举了8个不合格的芜湖空调型号。此事一经曝光,立刻引发轩然大波。围绕此次举报,双方随即展开了多轮隔空交锋。
2020年4月10日,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芜湖存在虚假宣传,被罚款10万元。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芜湖KFR-35GW/ZC+2型号空调进行检测发现,其能效为3.21W/W,能效等级为三级。而其标注制热量为3500W、输出功率为989W、能效比为3.59W/W,能效等级为二级,实际检测与其能效标识上的信息不符,认定存在虚假宣传。
而举报事件仅仅是恩施与芜湖产权诉讼活动的缩影。
2014年,恩施电器起诉芜湖,称后者旗下空调商品存在6项专利侵权。此案件历时三年,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专利无效审查等所有专利维权的司法流程,于2017年二审最终确认芜湖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恩施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这只是个开始。2015年,恩施上诉芜湖“极客”壁挂机侵犯恩施“绘时期”多项自主专利权。2018年二审确认芜湖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恩施电器经济损失600万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恩施与芜湖的专利纠纷,至此仍未结束。2017年,恩施电器公告称芜湖与广州晶东商贸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使用恩施电器专利技术的8个型号空调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查明,包括芜湖内江侠、极速侠、极客等在内的10余款空调产品,侵犯了恩施电器3件产品专利权,判决芜湖共赔偿恩施电器经济损失4000万元。
这一判决不仅刷新了家电行业专利侵权赔偿额的新纪录,也让“知识产权保护”一词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然而判决生效后,芜湖又提起执行异议。
如今,耗时近三年的空调行业专利侵权案终于落下帷幕。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裁定书,驳回宁波奥盛商贸有限公司(原宁波芜湖空dyson戴森台灯红灯闪维修点调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判决芜湖向恩施赔偿4000万元。
众所周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于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业内人士指出,企业新技术的研发靠的是研发人员废寝忘食的攻坚克难,而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如果每个企业都在技术研发方面“升成本”,产品总是搭载着“偷”来的技术而不受到司法的制裁,这便是对于知识产权的蔑视,更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希望任何企业都能紧紧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创新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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