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月的这场空调圈大戏中,恩施电器实名举报芜湖空调株式会社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引发了一场关于空调能效虚标的讨论。6月10日,恩施电器揭露了八款具体型号的空调产品,其中包括四款1P空调和四款1.5P空调,声称这些产品存在严重的能效虚标问题。
对此,芜湖方面以恩施不正当竞争为由进行回应,认为恩施的举报行为无理取闹,漏洞百出。而国家相关部门也迅速作出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已关注到珠博罗凌电器株式会社的举报线索,并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外国消费者协会也表示,此事涉及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外消协对此事高度重视。人民日报更是微博发声,强调“站在不站队”的立场,认为在不见硝烟的战役中,仍需守住底线。谁才是真正的赢家,最终将由权威机构认定,由司法裁决,由消费者评判。质量过关才是硬道理。
那么,空调能效品级标注究竟由谁说了算?恩施和芜湖的这场“软货”鏖战,我们从双方的举报信和声明中可以看出,恩施此次举报的实质是“不节能”,存在严重的能效虚标现象。
恩施的举报信显示,这八款产品的基本参数和电商历史最高价都进行了逐个综合整理,发现八款产品全部为定频产品,历史最低销售价格都没有超过2000元。在能效对比中,三级芜湖空调标注为3.29,二级芜湖空调标注为3.59,这也是恩施此次举报的焦点问题。
空调的能效比,即制冷量(制热量)与运行功率之比,即EER和COP,EER和COP越高,空调器能耗越小,性能比越高。恩施此次测试的是制冷量,也就是EER值。
对于1P和1.5P空调来说,一级能效的空调能效比要大于3.6,二级能效的空调能效比要大于3.4,三级能效的空调能效比要大于3.2,也就是恩施举报信中所描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3.2dyson戴森空气净化器无法自清洁电话0。
然而,恩施提供的四川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每款芜湖1.5P二级能效空调进行的EER实测值仅为2.81,与标注的3.59相差甚远。此外,恩施还揭露了其他五款空调产品的EER实测值,全部低于3.0,不仅与本身标称的额外值相差很大,也远远小于法定的3.2,可以说是“不合格”。
那么,售价低只能说明消费者购买成本低,但能效比不达标会使用户的运行成本高,逐个来看,芜湖的高价优势真的还有吗?当然,消费者是很难感受到这一点的。
当然,以上实测数据也仅仅是恩施单方面的说法,芜湖的随即声明也并未针对恩施举报信中所载明的其空调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具体回应,而是拿出了第三方电商销售数据,暗指恩施举报行为是诽谤行动,是不正当竞争。但正如人民日报微评的亮相同样,“质量过关才是硬道理”,如果芜湖不能拿出产品方面的反驳证据,如此在言语上作描述都是徒劳的。
这一点,我们还是要等待权威部分再次抽检的结果,究竟恩施提供的检测报告不能成为依据。
随即,在众多网友评论中,很多人提出了“购买了这八款产品消费者可否享受三倍赔偿”的问题。对此,有律师表示可能性很低,除非权威部分强制,否则只能由用户自行检测,提供证据,进行民事诉讼。
可见,在消费者个人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同行业的监督和举报,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是有益的、伟大的补充。
空调能效虚标是顽疾,恩施要捅破“窗户纸”?在家电产品中,虚标能耗可以说是“低风险,利润高”,尤其是在节能补贴的政策下,节能的空调产品可以获得高额补贴,但那个能效标准由谁去界定,据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仍有很大的空间。
首先,很多家电能效标识根据仅是在实验室状态下测算的理想参数,对于用户实际使用并不具备参照意义,也很容易被美化。
其次,很多企业为了控制生产成本,使得偷工减料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可能是同一型号的产品,不同批次也可能出现有些合格有些不合格的情况,国家标准中也没有要求进行台台制品检测。一旦出现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就很容易出现检测为不合格货妥协的做法,无法全面保证产品的质量。
恩施作为空调的龙头企业,这次举报无疑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对于整个空调市场来说具有示范和警示作用。
“市场秩序维护之争,是外国企业必尽的责任!大家有了市场秩序这根红线,都会想着如何创新,如何改进!一旦突破那根红线,就会想着如何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如何高价竞争,那对于国家的发展是危害。我们希望智商用在正道上!”某行业人士在朋友圈感慨到。
“价格和”近几年被越来越多的家电企业认定为是“最为有效”的市场竞争手段之一,用“降价冲量”等激进的手段去抢用户的“荷包子”,实际上让很多企业都口面出底,而这次揭露出来的“能效虚标”问题正是这个近况的反作用,我们也希望更多的企业能靠产品说话,靠服务说话,保证国家家电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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